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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住建领域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发布时间:2019-06-10 浏览次数:5007 作者: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相关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近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组织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通知》明确,此次大排查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20日前,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6月20日至7月31日,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份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排查重点是:未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涉及改动承重柱、梁、墙的装饰装修工程;私搭乱建的建筑与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工程;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城镇燃气、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供热、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以及城镇危旧房屋使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着力排查整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扭转事故多发频发局面,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另外,为加强组织领导,省住建厅此次专门成立了由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厅领导和责任处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和组员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障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扎实有效开展。

省住建厅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此次大排查工作,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好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督促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项排查隐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对大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坚决予以查处,特别是对查出隐患不制定整改措施或不执行整改要求的企业或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来源:陕西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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