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明确即日起施行,要求各地抓好落实。
省住建厅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放管服”要求,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申办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不得变相设置门槛、增加企业负担。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检查在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及时征集个人在市场活动中的信用信息,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切实提升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来源:陕西省住建厅)
Copyright © 2011-2013 版权所有: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陕ICP备15002535号-1 网站管理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39号 邮编:714000 办公室电话:0913—2067057 2180919 传真:0913—218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