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关于征收2015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4 浏览次数:8886 作者:

集团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15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1、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自51日开始征收,截止530日结束,逾期不能缴纳医疗保险的职工,视为自动放弃2015年医疗保险。

  2、住房公积金全年分两次缴费,第一次缴费时间为51日开始,截止530日结束,第二次缴费时间为111-----11月30

二、缴费地点

 为方便职工缴费,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分两地征收,个人根据情况在劳动人事部(渭南)或人力资源部(西安)办理缴费。

三、缴费流程

缴费人员先到劳动人事部(或人力资源部)领取缴费通知单,然后去开户银行缴费,再去财务部换收据,最后返回劳动人事部(或人力资源部)交回缴费通知单。

  

四、其他说明

1、职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造成医疗保险中断,责任由职工本人负责。住房公积金在两次征收工作结束后,未及时缴纳个人部分的,下年度终止申报;公司当年申报的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金额由职工本人全部承担。

2、住房公积金参保人员为公司在岗职工(不包含见习生),职工可以在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金额。

3、缴费咨询电话:

劳动人事部:0913-2180932

人力资源部:029-84382710

渭南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www.wngjj.com

                                  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地 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39号

电 话:0913—2067057,2180919

传 真:0913—2180919

微信公众号
网站手机版

 Copyright © 2011-2013  版权所有: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陕ICP备15002535号-1 网站管理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39号 邮编:714000 办公室电话:0913—2067057  2180919 传真:0913—218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