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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发布时间:2020-06-05 浏览次数:4797 作者:

日前,省安委会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陕安委〔2020〕8号),在全省部署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5月启动,2022年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4个阶段。
    《实施方案》采取“1+2+9+8”模式,包括国务院安委会明确的1个总方案、2个专题方案、9个专项方案和我省自主开展的8个安全专项方案。分别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旅游、特种设备、校园、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商贸和成品油、民爆物品、医疗卫生和农林牧渔等17个专项。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三个导向,以更严格的源头治理、以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扎实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思想认识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安全管理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实现全省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实施方案》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制度,统筹推动全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完善规章制度,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互联网+监管”及“互联网+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等信息系统,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要紧盯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专项执法行动,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要综合运用考核、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督导,夯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来源: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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