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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收2017年度职工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4 浏览次数:10937 作者:

集团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17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自5月1日起开始征收,截止5月31日结束,逾期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视为自动放弃2017年保险待遇。

二、缴费地点

集团渭南机关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三、缴费流程

缴费人员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缴费通知单,然后去开户银行缴费,再去财务部换收据,最后返回人力资源部交回缴费通知单。

四、其他说明

1、职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造成医疗保险中断,责任由职工本人负责。住房公积金未及时缴纳个人部分的,下年度终止申报;公司当年申报的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金额由职工本人全部承担。

2、住房公积金参保人员为公司在岗职工(不包含见习生),职工可以在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金额。

3、缴费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部渭南办公室:0913-2180932

人力资源部西安办公室:029-84382710

渭南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www.wngjj.com 


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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